wbg logo

通知公告

关于2014级研究生学费收取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现将2014级研究生学费收取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学生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学生仍执行原政策,2014年秋季学期及之后入学的学生,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二、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年•生,硕士生8000/年•生,按学年收取。 

  2、学生住宿费标准为:在国科大集中教学校区宿舍住宿的学生,每人每年750元至1200元之间,具体标准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楼宇住宿条件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在研究所住宿的学生,其住宿费的收取按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科大为每位新生统一办理了建设银行借记卡。学生收到银行卡后,请认真核对开户人姓名和本人的名字是否一致银行卡信封上的卡号和银行卡卡号是否一致。拿到银行卡后请去当地就近的建设银行网点柜台进行激活(例如,向该卡中存入1元钱)并修改密码(修改密码不影响学宿费划扣)。如不慎丢失,应尽快拨打010-95533挂失。学生在校期间该银行卡免收年费和异地现金存取款手续费。学校将通过该银行卡发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酬金等费用,以后各学年的学费、住宿费也通过该银行卡收取,请一定携带到校并妥善保存。《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名卡常见问题处理流程》及《补办申请表》请查看http://www.wbg.cas.cn/yjsjy/bgxz/201409/t20140901_4195595.html 

  四、学生应在95日前将学费存入国科大为其本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国科大统一扣缴。开学后第二周收取在国科大集中教学校区宿舍住宿的学生住宿费。 

  五、参加集中教学学习的学生,请在报到前,将体检费约60元、保险费约80元和两个月就餐洗浴生活费用一起存入国科大发放的建设银行卡中。报到后,通过校园内圈存机将建设银行卡余额转入校园卡后,方能持校园卡消费。学校将通过“一卡通”系统于9月中旬批量结算自理体检和保险费用。 

  六、如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在规定期限缴纳学费的,应在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研究所或院系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学费缓交申请表》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研究所或院系审批同意后报国科大学生管理部门确认,经国科大主管学籍校长审批同意后可以缓交,缓交期不超过四个月。 

  七、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如需要减免学费,需由本人在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研究所或院系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研究所或院系审批同意后报国科大学生管理部门确认,主管学籍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审批同意后予以减免。 

  八、按规定参加基础课强化学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学生,学费、住宿费按培训学校规定缴纳。基础课强化学习结业合格的学生,到国科大报到,按照国科大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九、录取类型为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学生,学费收取按照招生简章说明或录取协议执行,没有说明的按非定向学生学费执行。 

  十、学费收费年限按国科大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收取。超过国科大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不缴纳学费,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 

    

  人事教育处 

  201491